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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编辑:府谷县纪委监委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清廉府谷 发布时间:2023-04-28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府谷县林业系统基层单位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时任府谷县林业局副局长段菊芬在主持府谷县松宏湾林场日常工作期间,安排财务人员以防火期周末、节假日值班的名义,违规向其本人及单位职工发放值班补助共计36960元。

2019年,府谷县松宏湾林场场长张虎安排财务人员以防火期周末、节假日值班的名义,违规向其本人及单位职工发放值班补助共计36160元。

2020年,府谷县杜松天然林管护站站长李团晓以疫情期间值班的名义,违规向单位部分职工发放补助6000元。

段菊芬、张虎、李团晓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段菊芬受到记大过处分,张虎、李团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均予以收缴。

2.府谷县煤炭运销服务站公车私用问题

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府谷县煤炭运销服务站司机武在清先后3次驾驶本单位公务车到武家庄镇庄则坪村、田家寨镇武家坡村看望亲属、办理私事。2022年12月,武在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被谈话提醒。

3.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云云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22年11月5日,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云云在县城一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出生百日喜庆事宜,违规分批设宴24桌,宴请部分非亲属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6400元。2023年4月,张云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予以追缴。

全县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深化系统施治、纠树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要及时传达学习近期各级发布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立足实际、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对照县纪委监委印发的“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提醒,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牢记并践行“三个务必”,深刻认识风腐同源、由风及腐的风险隐患,严格遵规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切实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纠治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全面落实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机制,对监督检查发现、职能部门移送、干部群众反映或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线索,一律从严查处,对查实的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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