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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期间违反“禁酒令”及有关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6

为扎实推进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我县专门设立了“禁酒令”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近日,根据群众电话举报,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庙沟门派出所所长郝鹏违反“禁酒令”及有关工作纪律问题,依规依纪、从严从快进行了严肃查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0月29日凌晨,府谷县公安局庙沟门派出所所长郝鹏在庙沟门镇一烧烤店与他人聚餐并饮酒,其行为被群众举报。

郝鹏身为中共党员、公安干警、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本应带头严以律己、模范遵守纪律规定,但其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市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期间顶风违纪,违反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中公职人员工作日24小时内一律禁止饮酒的规定,违背对组织作出的禁酒承诺,对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工作纪律。

2021年11月5日,县纪委监委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郝鹏党内警告处分;由县纪委向县公安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举一反三、整改问题,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严格干警队伍管理,同时取消郝鹏有关评优树模推荐资格;由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郝鹏违纪典型问题全县通报。

聚焦整治“四不一任性”问题,严格执行“禁酒令”等“十条铁规”,是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的精准切口和有力抓手,其目的是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大转变,以作风大转变促进事业大作为。当前,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向纵深推进,正处在狠抓问题整改、剖析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系统治理的关键阶段。总体上看,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工作质效不断提高,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但仍有一些单位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执行不力、作风整顿不实、干部管理不严,仍有一些公职人员不守规矩、心存侥幸、逃避监督、顶风违纪。这些问题,损害机关形象和公信力,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事业发展大局,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坚决整治。

作风建设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县委严管干部队伍、整饬作风顽疾、弘扬正气新风的决心和要求是一以贯之的,严格执行“禁酒令”等各项纪律规定决不是一阵风,对违反纪律者一律严查严办,毫不姑息迁就。全县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严抓实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这项政治任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敢于刀刃向内,扫除顽瘴痼疾;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措施,持续改进作风,形成常态长效。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从查处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自律,让严守“禁酒令”等纪律规定成为思想行动自觉、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社会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持续开展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突击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要循线深挖细查违反“禁酒令”问题线索,查清其背后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将严格执行“禁酒令”与解决“四不一任性”问题和纠“四风”树新风结合起来,与压茬整治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结合起来,实现标本兼治和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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