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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典型案例通报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10-29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严肃查处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任性用权等突出问题的强烈信号,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府谷县老高川学校原校长王智军“任性用权”问题。

王智军任老高川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老高川学区维修、广告宣传项目承包给其亲属、下属。王智军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9月,王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府谷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原中队长苏建华“不履责”“不尽责”问题。

苏建华在2011年2月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现场处置不当,未妥善保管现场勘验材料,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2021年3月,苏建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府谷县法院执行局原执行员白文波“不知责”“不尽责”问题。

白文波任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期间,在2015年3月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房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和依职权续查封手续。2020年10月,白文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府谷县田家寨卫生院原院长韩德明“任性用权”问题。

韩德明任田家寨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年度考核奖金,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到单位名下支付;违规临时聘用亲属在卫生院工作并领取薪酬。2021年10月,韩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全部违纪资金。

5.府谷县中医院口腔科主任韩勇“不履责”“任性用权”问题。

韩勇违反卫生行业“九不准”要求及有关从业规定,2020年两次擅自将亲友的治疗费转嫁到其他患者的诊疗费中。2021年9月,韩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当事人。

上述5起典型案例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暴露出一些公职人员岗位职责不清、业务工作不精,甚至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少知而迷的问题;也暴露出为民情怀缺失、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观念松弛、违规违纪用权等问题。

当前,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正处在深挖细查、立行立改、真改彻改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鉴,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力度、从严从实,掀起一轮整顿高潮,抓出一批反面典型,完善一批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改作风的第一责任,紧扣作风整顿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把存在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把作风建设抓严、抓紧、抓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接受严格监督,把知责、履责、担责、尽责要求落实在行动中,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将干部作风整顿与专项治理、专项巡察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四不一任性”问题,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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