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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期间违反“禁酒令”及有关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9-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集中整顿部署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2021年9月26日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组开展突击检查,发现了老高川镇四级主任科员韩星胜违反“禁酒令”及有关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该问题从严从快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于9月28日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作出了处理决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9月26日18时许,老高川镇四级主任科员韩星胜未经请示批准、擅自找人代岗,脱离防汛值班带班岗位,应其同学邀请前往大昌汗镇一饭店用餐并饮用白酒。当日20时许,韩星胜酒后返回老高川镇政府机关。

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严肃整治“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问题;省市县各级反复强调,务必严格汛期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明令禁止全县公职人员工作日24小时内和节假日值班、执勤期间饮酒。韩星胜身为中共党员、科级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擅离职守、违规饮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工作纪律。

2021年9月28日,县纪委监委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星胜党内警告处分,责成老高川镇党委、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县纪委监委对老高川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对老高川镇党委、镇政府及韩星胜违纪问题全县通报批评。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明纪律必须寸步不让。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明确“禁酒令”等十条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严格执行“十条铁规”作为作风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力抓手,严抓严管、动真碰硬,确保正风肃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公职人员,都要从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自觉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从严监督执纪,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快查快处、严查严办。对干部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单位,在严肃查处违纪人员的同时,从严追究所在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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