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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 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作者:李彩娥 编辑:朱会 来源:府谷县木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3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按照县纪委印发的《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木瓜镇纪委立即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督查行动,有力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入“颗粒归仓”,有效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建设清廉村居”为目标,全程参与镇工作专班的所有工作,全程监督各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农经站等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求各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各村要承担主体责任,结合本村实际建立村级工作专班,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程序。镇纪委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发现问题。坚持依靠群众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各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定,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出现粗枝大叶走形式、走过场,借整改“漂白”合同等现象。同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要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维护各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充分运用纪委监督力量,督促集体经济合同应收尽收、应查尽查、应改尽改。要求各相关业务科室、各机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职责;并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各村工作进度,镇纪委根据镇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的问题,研究制定通报文件,督促各业务办公室认真落实。

(四)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对专项行动中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甚至弄虚作假,瞒报隐匿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下一步,镇纪委将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的漏洞,确保管好用好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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