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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6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县委对全县各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负责对全县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组、部门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

4.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提拔任用考察并做出廉政鉴定;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各镇纪委书记。

9.会同有关部门和各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围绕“三个助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年共查处“三个助力”方面违纪问题175起,党政纪处分192人,组织措施处理353人,通报曝光125人,为“追赶超越”营造了良好环境。开展民爆物品集中整治专项督查工作,成立3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为全县民爆物品集中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共对273名拟提拔调整干部和308名评优评先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加大责任追究,对69起问题进行党内问责,责任追究35人,对111起问题进行行政问责,责任追究131人。

(二)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一是细化责任。协助县委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任务书》,与2基层纪委(纪检组)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书》。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二是推进全程纪实管理。继续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全程记实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根据《任务书》涉及的5大项、17小项责任清单,逐项开展工作,定期梳理汇总,形成“五档十七册”全程纪实档案。三是严格考核问责。继续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检查考核细则。7月份,县纪委下发了《府谷县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点评。对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1个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继续开展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行政事业单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懒政怠政等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起,党政纪处分44人,组织措施处理18人,通报曝光62人。

(四)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284件,初核1206件,立案324件(乡科40件、一般干部44件),结案324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321人(乡科级35人、一般干部38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收缴违纪资金36.07万元。采取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1092人;采取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300人;采取第三种形态给予党政纪重处分8人;采取第四种形态给予开除党籍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3起,处理152人,党政纪处分121人。

(五)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了“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检查,加强对全县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制度创新,全面推行互联网+村务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公开机制,使村务公开实现公开透明能互动,可溯可查易监管,不留死角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向群众发送各类信息91万余条,收集村民反馈信息2072条,处置有效信息491条,处置问题线索167个。

(六)注重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宣教工作

始终坚持健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筑牢了“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市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平台学习,组织全县200多名党政“一把手”集中观看勤政廉政影片。严格执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累计对146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完善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发挥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作用。继《母爱》之后,又组织排演了大型现代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晋剧《焦裕禄》,并于6月28日在府谷成功首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办好府谷纪检监察网站,开通“清廉府谷”微信公众号。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累计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9篇,发送纪检监察手机报32期。

(七)认真做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和巡察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建立我县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巡察组织机构,成立了县委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巡察人员、阵地、办公设备、经费等全部配备到位,为我县开展巡察工作打好基础。开展两轮巡察工作,4月份,启动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在巡察的4个镇、4个部门单位中发现问题 215个,反馈89个、转办41个,移交问题线索85件。9月份,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对4个便民服务中心、4个部门开展专项巡察。

(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制定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稳步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选举成立了县纪委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选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支部领导班子,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和“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继续完善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量化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有效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内控措施,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等规范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纪委、监委部门本级(机关)

2 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监察室)

3 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监察室)

4 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监察室)

5 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监察室)

6 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监察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7 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62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863.43万元,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五名工作人员。

本年度决算支出863.43万元,比上年增长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五名工作人员。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863.4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本级收入742.43万元,下属单位收入121 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决算支出86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336.5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37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863.43万元,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五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人员经费。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决算支出86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336.5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37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支出336.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403.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1.54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4万元,总体情况比上年减少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开支,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情况等。

2、培训费支出0元。

3、会议费支出0元。

七、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 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3.43万元。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本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绩效管理 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形成由分管领导、办公室(财务室)、组织部、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的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财务室具体负责本委经费开支绩效考评工作,组织部配合制定考评指标,做好部门和考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交出具体的绩效考评报告。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本部门出台了《府谷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府谷县纪委监察委内控制度》等文件,并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强化基层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本部门支出:“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的财务绩效管理机制。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21.5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5%,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一步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府谷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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