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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3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县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3.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县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4.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县直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5.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副组长,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积极探索在镇纪委建立监察(巡察)室,将监察和巡察制度向基层延伸。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干部和基层镇(便民服务中心)纪检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6.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五执纪监督室(与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融合)、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和政务监察投诉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政治机关职能作用

围绕纪委监委“监督”首要职责,扎实开展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等工作,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扎实推进“五个专项”工作。按照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专项”工作,以及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二是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巡察20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652个,移交线索153件;开展2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15个单位党组织,发现脱贫攻坚突出问题213个,问题线索8件。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组切实发挥对归口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派驻监督作用。县纪委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对 174个单位和 72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意见回复,对 20名党员干部不予鉴定。加大党内问责和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共对10起问题进行党内问责,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措施处理11人;问责领导干部54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措施处理20人。

(二)强化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二是细化完善考核办法。三是强化检查督促。结合纪律作风整治、换届纪律检查、“以案促改”、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等工作,对各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县委完成“两个责任”履责情况点评和年终考核工作,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三)突出抓好“专项整治”,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县纪委监委以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信访举报秩序等专项整治为抓手,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2018年,共查处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措施处理16人,通报各类案件49起、83人。二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对46家单位、91名干部(其中科级干部11名)进行通报批评;对86名干部给予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干部作风。三是加大信访举报秩序专项治理力度。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巡视、巡察转办等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四)保持高压态势,审查调查力度持续加大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有关规定要求,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448件,谈话函询2件,初核1446件,予以了结1132件,给予组织措施处理922人,立案审查调查327件(科级30人,一般干部8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9人(科级29人,一般干部86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收缴涉案款60.84万元。

(五)坚持标本兼治,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一体推进

在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巩固不敢腐的震慑同时,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制度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在我县严格执行。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共采取第一种形态给予提醒、诫勉、通报等组织措施处理1127人次,采取第二种形态281人(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采取第三种形态14人(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采取第四种形态28人(移送司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后移送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是开展“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四是深入开展宣教工作。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累计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16篇,报送纪检监察信息15篇,组织撰写发表网络评论文章73篇,“清廉府谷”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68期,上传219条消息内容,发送纪检监察手机报25期。

(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深化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如期选举、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完成人员转隶和新增内设机构初步设置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一岗双责”、党员联系群众、“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及直属机关党委工作、机关学习、发展党员等工作制度。开展“三进机关促党建,公正严明建铁军”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使用交流力度,与县委组织部配合,对14个镇涉及调整或提拔的纪委书记进行了推荐考察,向外单位交流干部3名。继续强化内控措施,完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注重考核结果应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5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纪委监委机关

2

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监察组

3

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监察组

4

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监察组

5

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监察组

6

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监察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员81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5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963.63万元,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16名工作人员、新增一辆公务用车。

2、本年度决算支出963.63万元,比上年增长10.4%,主要原因我单位今年新增16名工作人员、新增一辆公务用车。

3、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963.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4、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决算支出96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63,项目支出14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963.63万元,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16名工作人员、新增一辆公务用车。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决算支出96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63,项目支出23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支出45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18万元,设备购置支出31.0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630.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14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6万元,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加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且本年案件数量多,工作任务重,租用公车频繁。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开支,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情况等。

“三公经费”与当年预算数的对比: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38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5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且本年案件数量多,工作任务重,租用公车频繁。

2、培训费支出1.78万元。

3、会议费支出0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3.63万元。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本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绩效管理 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形成由分管领导、办公室(财务室)、组织部、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的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财务室具体负责本委经费开支绩效考评工作,组织部配合制定考评指标,做好部门和考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交出具体的绩效考评报告。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本部门出台了《府谷县纪委监委2018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府谷县纪委监委内控制度》等文件,并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强化基层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本部门支出:“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的财务绩效管理机制。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33万元,较上年增加33%,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新增16名工作人员、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且本年案件数量多,工作任务重,租用公车频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府谷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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