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纪委监委根据群众电话举报,对县文化馆工作人员王彪违反“禁酒令”及有关纪律规定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府谷县文化馆工作人员王彪工作日上班期间脱岗饮酒。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以及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中公职人员工作日24小时内和节假日值班、执勤期间一律禁止饮酒的规定,违背对组织做出的禁酒承诺,不知敬畏、心存侥幸、不守规矩、顶风违纪,损害队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2022年6月21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对王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文化馆作出深刻检查,约谈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县文化馆主要负责人,典型问题全县通报。
当前,正处在全年各项工作只争朝夕、加快推进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全面落实“转作风、树形象、优环境、促发展”专题年“十大行动”,自觉遵守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要坚持党风党纪、党性教育、监督管理一起抓,以自我革命精神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以从严管理约束锻造过硬队伍,以坚决有力行动树立新风正气,以良好精神状态奋力干事创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作风转变行动,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以铁的纪律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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