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近期,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部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纠正偏差、举一反三整改、抓实作风整顿的要求,现将督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对干部作风集中整顿重视不够、认识不深、站位不高,安排部署不严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自查自纠浮于表面,内容空泛应付过关。
一些机关单位重安排、轻落实,自查问题未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普遍存在蜻蜓点水、老调重弹、聚焦不准、查摆不实等问题。县机场集团、县水利局机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以及中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扎实、不经常。县水利局下属单位水土保持中心、水利工作队、水资源保护中心、河道养护站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措施不实、把关不严,查摆问题浮于表面、内容空泛,其中水资源保护中心多名干部未按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县惠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展干部作风问题自查。老高川镇机关干部查摆问题不严不实、敷衍应付,其中3名干部个人查摆问题为“零”。县卫健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干部作风整顿自查问题未结合工作实际、内容空泛,县中医院和王家墩卫生院、麻镇卫生院、老高川卫生院查摆问题为“零”,县人民医院多人自查问题内容雷同,县爱卫办干部对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基本要求的知晓率不高。
二、部分单位纪律松弛,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一些干部存在擅自脱岗或履责不力、不在状态等问题。
现场督查发现,惠泉水务公司1名副总经理长期不在岗;8月23日15时30分新民镇司法所无人在岗;10月12日14时30分县司法局多名干部未到岗;10月13日三道沟镇4名干部无请假手续擅自脱岗;10月15日14时30分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应在岗43人,实际到岗9人,且存在代签到现象。
三、部分单位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期间,未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干部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问题,一些窗口单位服务群众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的干部顶风违纪。
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开放窗口少,服务群众不到位,致使办理业务的群众在街道上长时间排队;县应急保障中心值班值守制度不严,国庆期间个别带班干部擅离职守。
当前,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正处在深挖细查、立行立改、真改彻改的关键阶段。按照市委、县委要求,必须加大力度、紧盯不放、从严从实,掀起一轮整顿高潮、抓出一批反面典型、完善一批长效机制。被通报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认真反思、剖析和整改问题,于10月29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办,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组跟进开展“回头看”。通报问题突出涉及违纪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问题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主体责任、增强行动自觉、从严整肃作风,问题自查不到位的要立即“补课”,敷衍应付“走过场”的要严肃查究。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改作风的第一责任,把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直接抓在手上,紧扣作风整顿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把存在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把作风建设抓严、抓紧、抓硬,坚决防止和纠正避重就轻、遮遮掩掩、“爱惜羽毛”、得过且过等问题,确保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走深走实。
从10月15日起,市、县两级已同步启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第三阶段督导检查;10月16日起,县委启动干部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要抓住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力度,特别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广大群众的单位,聚焦承担“九个专项整治”和“全市十八项重点工作”“六项小切口改革”等主要任务的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作风整顿不力、问题自查为“零”的单位,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深挖细查、精准督导,抓出典型、通报曝光,限期整改、跟踪问效。要坚持把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与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把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十条铁规”贯穿始终。要综合研判巡察、督查、审计以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过程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四不一任性”问题线索,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扎实做好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以干部作风全面改进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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