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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通报4类违规办理参与婚丧事宜的工作人员

作者: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12

今年以来,府谷县下大力气整治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严肃查处违规操办宴席和参与宴席的工作人员。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对4类违规操办和参与婚丧事宜的1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

一是办理订婚事宜违规宴请非亲戚关系人员问题。府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闫毅 、麻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周磊、 府谷县农机公司经理助理高卫民(为儿子)、府谷县孤山学区工作人员杨琴,举办订婚事宜,违规宴请非亲戚关系人员。对闫毅、周磊、高卫民、杨琴四人实施警示训诫,进行责令纠错谈话,收缴违规礼金,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二是违规参与非亲戚关系人员订婚事宜问题。府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赵保荣、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贺二军违规参与订婚事宜,府谷县水保监督站站长白建斌、府谷县路政执法大队书记李占厚、府谷县地税局稽查分局副局长张秋彦、府谷县流域办工作人员郝曼媛,违规参与订婚事宜,并违规超限额记礼金。对违规参与订婚事宜的赵保荣、贺二军、白建斌、李占厚、张秋彦、郝曼媛六人实施警示训诫,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是办理结婚事宜违规超限额收受非亲戚关系人员礼金问题。府谷县文工团工作人员李永富,为儿子办理结婚事宜,违规收受非亲戚关系人员超出限额的礼金共计2900元。对李永富违规超标准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四是监管不力致使单位工作人员发生违规办理事宜问题。府谷县文工团副团长(主持工作)王忠义,在本单位职工李永富为儿子办理结婚事宜时,事前没有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事中没有对部分离退休干部出现超限额记礼金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事后未对李永富违规收受超限额记礼金的行为进行劝退。作为文工团主要领导,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力,致使发生违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王忠义实施警示训诫,进行诫勉督导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坚决杜绝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和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宴席行为,要以此为戒,认真遵守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者,绝不姑息迁就,并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所在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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