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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公开曝光三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6-06-2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1、县盐务局2013年报销汾酒、茶叶11870元,超标准用于公务接待。给予杨青晓警告处分。

2、县低保办2013年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防汛值班补助、法定假日值班补助、双休日值班补助22416元。对县低保办郭玉成免予纪律处分,实施诫勉谈话。

3、2016年2月18日,府谷县清水学区教师郭继分批次、超出桌数办理儿子结婚事宜,且违规收受礼金。对单位负责人王振利进行诫勉谈话。

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各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抓苗头。各纪委(纪检组)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持续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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