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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部分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21

1.渭南市公安局原新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孝清(正县处级),违规使用超标车,在单位报销私车费用,并对新城分局未按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罚没款、虚报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至科员,个人违规报销的费用和“小金库”资金予以收缴。

2.白水县政府原副县长刘建成,违反廉洁纪律,对亲属疏于管理,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索要他人钱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富平县总工会原主席周安定,对本单位公款旅游、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原局长郭林堂,违反财经纪律,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华州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韩战龙,违反土地出让有关政策,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华阴市市容环卫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贺文斌,收受下属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华阴市纪委原副书记王华峰,违反组织纪律,泄漏举报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调离纪检岗位。

华阴市纪委原信访室主任高江录,违反组织纪律,泄漏举报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至科员职务,调离纪检岗位。

8.大荔县中小企业促进发展局局长李全民,未严格履行职责,致使个别企业骗取国家专项无偿资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白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张军民,弄虚作假,安排下属为他人出具虚假人事档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合阳县拆迁办主任候顺成,违规领取移民补助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1.白水县尧禾镇原主任科员王亚新,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其亲属职务上的影响,索要他人钱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至办事员。

12.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遂意,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帮助其女儿违规领取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3.蒲城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谷新社,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办企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潼关县林业局林政股副股长王潼斌,玩忽职守,致使辖区内林木被非法采伐,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

15.潼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张平社,违反廉洁纪律,对本公司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临渭区下邽镇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建军,在疫苗采购过程中审核不严,管理不规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17.临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孙岗,违反财经纪律,将财产保全担保金存入个人账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白水县住建局质检站副站长刘超,违反廉洁纪律,为其子女过满月,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韩城市桑树坪镇程家洞村村委会主任强管存,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处置补偿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临渭区阎村镇王宗祠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进从,违反群众纪律,克扣群众土地租赁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华州区莲花寺镇白家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张云,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被开除党籍。

22.华阴市岳庙办镇阳村原村委会主任白红,虚报套取国家惠农资金,被开除党籍。

23.大荔县朝邑镇民主村原村委会主任雷坤义,虚报套取移民扶持资金,被开除党籍。

24.澄城县赵庄镇罗家洼村党支部书记陈建文,违反廉洁纪律,借公务之机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5.澄城县韦庄镇业善村村委会委员李红军,虚报套取并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26.合阳县甘井镇赵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关榜柱,虚报套取国家资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7.蒲城县城南新区韩家村原党支部委员原福国,骗取国家移民补助金,非法占为己有,被开除党籍。

28.蒲城县高阳镇高阳村原计生专干贺文侠,违规为他人办理计生手续,并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9.富平县庄里镇铁佛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学民,违规出卖庄基地,收取管理费,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0.渭南高新区白杨办赵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小军,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渭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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