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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6-12-0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县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高荣彪与其弟县路灯管理所副所长高亮彪,于2016年9月27日,在碛塄农业园区柳坬村火家山自然村大操大办其父丧葬事宜,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78800元。给予高荣彪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给予高亮彪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收缴全部违规资金。

县交通局治超办主任白玉瑛,于2013年至2014年间,累计给治超办三名领导干部发放津贴福利5145元;违规报销个人费用680元,超领补助工资等540元。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县药品采购结算及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利明,主持工作期间,于2013年违规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实物福利6000元。给予其警告处分。

县民政局副局长韩荣厚,兼任府谷县双拥办主任期间,于2013年累计为干部职工发放补助5247元。给予警告处分。

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各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抓苗头。各纪委(纪检组)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持续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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