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发布时间:2017-07-17
1、韩晓荣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问题
韩晓荣,府谷县交警大队孤山中队巡查组组长。2016年以来,韩晓荣在府店路神府分界线至红草沟煤检站路段执勤期间,多次违规放行插队行驶车辆,并通过微信红包或转账的方式收受好处费共计19500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府谷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韩晓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19500元违纪资金,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刘军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问题
刘军,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郊中队工作人员。2016年以来,刘军在府店路转龙湾收费站至黄河二桥路段的执勤期间多次违规放行插队行驶车辆,并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的方式收受好处费共计11200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府谷县纪委给予刘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11200元违纪资金,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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