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县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现将近期检查发现的9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水中队干警王利平有关问题。2018年1月14日,王利平在府谷县金利源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十二岁生日宴,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报告,县纪委决定对其通报批评。
二、海则庙学区教师张卫华有关问题。2018年1月22日,张卫华在府谷县华夏大酒店为其女儿举办订婚事宜,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报告,县纪委决定对其通报批评。
三、公安局新民派出所干警张龙飞有关问题。2018年1月24日,张龙飞在府谷县宏发大酒店办理本人结婚事宜,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审批备案,县纪委决定对其通报批评。
四、交建集团司机张海清有关问题。2018年1月26日,张海清在府谷县友谊酒店办理本人结婚事宜,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审批备案,县纪委决定对其通报批评。
五、老高川学校教师韩海燕有关问题。2018年1月28日,韩海燕在府谷县兴茂酒店办理本人结婚事宜,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审批备案,县纪委决定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通报批评。
六、环卫所职工杨建军有关问题。2018年2月23日,杨建军在府谷县友谊大酒店办理本人结婚事宜,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审批备案,县纪委决定对其通报批评。
七、老高川学区教师吴丹有关问题。2018年2月26日,吴丹在府谷县山水阳光酒店办理本人结婚事宜,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审批备案,且存在违规收受老高川中心幼儿园教师郝会芳、周春梅,杨婷、王静、赵慧、高瑞、郭丽霞,哈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刘翠方,庙沟门中心幼儿园教师张宁,黄甫中心幼儿园教师曹静等10人超限额礼金合计2000元。县纪委决定对吴丹进行谈话提醒,收缴2000元超标准礼金,并对吴丹及上述超标准记礼金人员通报批评。
八、城关医院职工苏换娥有关问题。2018年2月26日,苏换娥在府谷县红城大酒店办理儿子十二岁生日宴,事前未向单位和县纪委报告,且办理过程中超出规定桌数,县纪委决定对其通报批评。
九、麻镇中学教师李娜有关问题。2018年2月27日,李娜在府谷县滨苑酒店办理本人订婚事宜,办理过程中超出规定桌数,县纪委决定对李娜进行谈话提醒并通报批评。
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各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各党组织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监督管理,确保将县纪委《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宣传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各纪委(纪检组)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紧盯被监督单位和被监督对象,抓住生日宴、婚庆等关键节点,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对在禁令面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用严格的执纪问责,狠刹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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