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府谷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王华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7月11日,府谷县自来水公司向单位14名干部职工发放2016年度全年误餐补助共计10980元,经分管财务工作副经理王华林签字后在单位财务中报销。王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府谷县妇幼保健站站长王二邦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4月5日(清明节假期),王二邦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V0472赴麻镇办理私事。王二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府谷县林木种苗工作站站长赵喜喜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清明节假期,赵喜喜在检查林木防火情况之余,多次安排单位临聘司机吴某驾驶公车接送其回老家探亲、到市场买菜,以及办理其他个人事宜。2018年5月,赵喜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府谷县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高荣彪、路灯管理所副所长高亮彪大操大办其父丧事问题。2016年9月27日,高荣彪、高亮彪兄弟二人在府谷县碛塄农业园区柳坬村火家山自然村操办其父丧事时,超标准设宴8桌,违规宴请8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78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高荣彪、高亮彪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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