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党风党纪,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本着对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府谷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赵喜喜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4月11日21时许,赵喜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41.88mg/100ml,属醉酒驾车。2019年8月29日,县纪委给予赵喜喜留党察看处分、县监委给予赵喜喜撤职处分。
2、府谷县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畔狮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2月16日21时20分许,贺畔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46mg/100ml。2月18日,贺畔狮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11日,县纪委给予贺畔狮党内警告处分。
3、府谷县扶贫移民搬迁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永飞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5月27日22时许,刘永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0mg/100ml。5月29日,刘永飞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11日,县纪委给予刘永飞党内警告处分。
4、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王永兴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6月30日21时53分许,王永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4mg/100ml。7月3日,王永兴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11日,县纪委给予王永兴党内警告处分。
5、府谷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张文彬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2月9日21时许,张文彬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3mg/100ml。2月12日,张文彬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19日,县监委给予张文彬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抓早抓小,经常咬儿扯袖,红脸出汗;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各级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行为,并及时将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案件主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铁面执纪执法,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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