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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2

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震慑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就我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海则庙乡石道瓦村扶贫互助协会原理事长温十一、会计吴顺福、监事会长刘巧翠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009年9月至2017年9月,温十一在任海则庙乡石道瓦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会长期间,在审批扶贫互助资金借款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借款手续,理事会会计吴顺福违规发放,及监事会长刘巧翠不作为的情况下,导致总计64000元互助资金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2019年9月17日,县纪委给予温十一党内警告处分,对吴顺福实施诫勉谈话,对刘巧翠实施谈话提醒。

2、府谷县木瓜镇木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平平分低保款的问题。

王平在担任木瓜镇元王家峁行政村(已并入木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2016至2018年度低保户部分低保款收回村里用于村里开支及给村民平分,村委主任王军和、监委会主任王宽小也未能及时制止。2019年4月17日,县纪委给予王平党内警告处分,对王军和、王宽小实施诫勉谈话。

3、古城镇王家梁行政村支部书记李关应履责不到位的问题。

2019年4月19日,榆林市督查暗访组在府谷县古城镇王家梁行政村检查扶贫工作时,发现该村巡视整改台账无具体责任人,且村支部书记李关应对“遍访”工作不了解。李关应未对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安排落实,也未参与整改台账的制定。2019年4月29日,古城镇纪委给予李关应党内警告处分。

4、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沈沟行政村原支部书记白金良,村主任白治军平分低保款的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白金良和白治军在担任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沈沟行政村村支书、村主任期间,将本村村民白怀清等14人轮流作为向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申报低保户的对象,累计套取低保款231231.2元,向村民平分低保款166770元,用于其它村集体开支64461.2元。2019年10月17日,县纪委给予白金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白治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往深处抓,并以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为抓手,强化监督力度,对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力,套取或平分低保款,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不作为、乱作为,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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