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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23

一、府谷县京府八尺沟煤矿矿长崔新宇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府谷县京府八尺沟煤矿矿长崔新宇多次违规收受陕西日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驻京府八尺沟煤矿项目部金某烟酒、羊肉、礼品、微信红包等。2019年11月12日,经府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崔新宇实施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府谷县草原工作站原站长李耀宇违规借用社会人员车辆,并在单位财务报销相关费用的问题。

2015年以来,府谷县草原工作站原站长李耀宇,因单位公务借用社会人员王某的车辆,并在单位财务违规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0月17日,经府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李耀宇进行诫勉谈话。

三、府谷县计生协会原秘书长郝巧云违规报销个人承担的差旅费问题。

2016年7月21日至25日,府谷县计生协会原秘书长郝巧云,在南京参加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培训班,因探望儿子提前出发,培训结束后在西安市滞留,所产生的差旅费1058元在单位报销;9月5日至10月21日,郝巧云在榆林参加2016年度秋季科级干部进修班,在培训费、食宿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的情况下,在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3920元。2019年10月22日,经府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郝巧云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府谷县林业局原局长张宽违规领取交通补助的问题。

2017年5月3日,府谷县林业局原局长张宽等一行3人乘坐本单位司机闫某个人车辆去榆林参加会议,会后在单位财务报销差旅费1278元;2017年11月6日至11月7日张宽等一行3人乘坐本单位司机闫某个人车辆去榆林参加会议,共报销差旅费1438元。上述两次报销费用中既报销了私家车的过路费和加油费,又领取了市内交通补助600元。2019年11月12日,经府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宽谈话提醒,并收缴当事人违规领取的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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