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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29

1.府谷县救助管理站原站长温剑锋、原副站长姬军峰、工作人员杨鼎業违规绕道旅游、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2016年5月25日,时任府谷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姬军峰陪送流浪乞讨人员返回山西省大同市后,绕道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与同学聚会,在单位违规报销费用980元;2017年4月20日,时任府谷县救助管理站站长温剑锋、副站长姬军峰陪送流浪乞讨人员返回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后,绕道四川省乐山风景区、成都等地旅游,在单位违规报销费用1218元;2018年6月26日,府谷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杨鼎業陪送四名农民工返回四川省达州市,虚开412元住宿费在单位报销。2020年8月18日,温剑锋、姬军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鼎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收缴上述违纪所得。

2.府谷县商贸办党支部书记张德华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6年5月,张德华两次在单位违规报销个人车辆停车费、过路费、加油费1160元;2017年10月张德华在单位违规报销个人交通费407元。2020年8月18日,张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上述违纪所得。

3.府谷县原煤炭总公司副总经理庄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

2009年7月,时任府谷县原煤炭总公司财务科科长庄惠接受上煤客户杜某、严某邀请去西藏旅游,旅游费用全部由杜某、严某支付,庄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27日,庄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4.府谷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原书记刘伟违规购买购物卡、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

2018年,时任府谷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刘伟套取单位公款违规购买1.6万元购物卡,违规报销招待费8757元,刘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6日,刘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5.府谷县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丁鹏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

2012年至2017年期间,丁鹏程在任府谷报社副总编、总编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8000元购物卡一张、青花汾酒2箱、“苹果6”手机1部、红瓶青花汾酒1箱、现金2000元,丁鹏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6日,丁鹏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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