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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府谷县纪委监委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29

1.府谷县哈镇司法所所长韩建荣违规送礼金问题。2014年4月,韩建荣为获得贷款,送给时任长安银行府谷支行行长张玉山3万元。2021年5月,韩建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府谷县大昌汗镇松宏湾村党支部书记苗保林违规收取村民好处费问题。2012年,苗保林为部分村民争取了煤矿搬迁补偿款后,收受了10户村民集资的2万元好处费,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鉴于本人主动退还,2021年5月,苗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刘飞违规办理创业贷款问题。府谷县劳动监察大队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在开展贷款业务中违规给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创业的担保贷款10万元,享受财政贴息15541.09元。2021年1月,刘飞受到诫勉谈话;违规享受财政贴息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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