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府谷县田家寨学区原校长胡德明等二人违规持有煤矿股份问题。2005年3月,胡德明、教师郭顺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煤矿入股并代他人持有股份,在自查申报过程中,未撤出全部入股本金及收益,隐瞒不报煤矿股份及违规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分红款。2021年4月胡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33万元予以收缴;郭顺祥受到降低退休待遇处分,违纪所得1.8万元予以收缴。
2.府谷县黄甫镇西王寨行政村支部书记王文浩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王文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私利,未批先建、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1824平方米作为停车场。2021年5月,王文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府谷县柳林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新农村建设筹建领导小组组长贾鹏飞违规挪用村级资金问题。贾鹏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用新农村集资建房款给银行顶存款任务,私自挪用由其保管的集资建房款400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私自将由其保管的集资建房款60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性活动。2021年4月,贾鹏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王金彪等3人工作失职问题。2006年3月1日,王金彪、办案人员李玉成、申洲在办理丁某被打伤一案的中,未跟进调查、未组织伤情鉴定、未立案,致使该案受害人的正当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2021年5月,王金彪、李玉成、申洲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府谷县公安局看守所业务副所长杨毅工作失职问题。2020年5月2日,杨毅对值班人员监管不力,工作不严不实,导致值班人员违规将本人手机带入监区,提供给在押人员与外界通话,对值班人员孙晓博(已另案处理)收受贿赂的行为失察失管。2021年5月,杨毅受到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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