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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9-02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任性用权等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如下。

一、府谷县银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李高山不担责、任性用权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李高山在担任银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不能积极履职尽责,在没有真实了解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贷款用途和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盲目为X丰公司、X茂公司等14家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业务,贷款担保后,未按相关规定对贷款公司进行保后监管。贷款到期后,上述公司及反担保人无力偿还,导致银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公司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合计8965.236443万元无法收回,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李高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李高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等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府谷县环卫所副所长田宇任性用权问题

2018年7月,田宇利用负责给单位职工办理养老统筹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杨X娥不符合补交养老统筹条件的情况下,仍答应杨X娥并帮助其补交养老统筹,先后骗取杨X娥74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1年8月,田宇受到撤职处分。

三、府谷县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不知责、任性用权问题

2010年,祁小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为府谷县盛泰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卫生许可证,并违规收取当事人押金1万元自行保管,用于本人日常开支。2021年8月,对祁小东立案审查。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法纪观念淡薄,滥用职权;有的觊觎小利,漠视群众利益;有的权力越界,违规办事。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狠抓查摆整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的正效应,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的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把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坚持常态化、多轮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任性用权等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推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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