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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5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61号)精神,及时有效地查处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公路三乱行为,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农业发[2006]258号)要求,现就全省农机系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核查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机制是规范上路执法行为、治理公路三乱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省农机管理局成立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负责对农机系统公路三乱问题及省农业厅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要求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进行核查,并监督指导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快速反应核查组工作落实情况。核查组由省农机管理局副局长惠立峰同志任组长,省农机监理总站站长行学敏同志任副组长,省农机监理总站童发展副站长、王碧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农机监理总站,童发展同志任主任,负责处理有关具体工作。市、县两级农机主管部门也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建立健全治理农机部门公路三乱长效机制,力争把公路三乱问题解决在始发之时,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投诉机制,受理投诉举报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公路三乱投诉登记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农机系统的公路三乱问题,要认真登记接报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被投诉对象及投诉的主要内容。要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纠的原则。对实名举报的要注意保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答复当事人。
   
三、坚持属地管理,实行限时办结
   
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公路三乱问题,应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核查的原则进行核查。属于农机部门职权范围的要立即进行核查处理,具体要求以陕政办发[2006]61号文件规定为准,核查结果应及时报省局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重大的公路三乱问题要在初步了解事发情况后30分钟内电话上报省局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和同级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由省局核查组派员赴现场督查处理;不属于农机部门管理职权范围的公路三乱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纠风部门。
   
四、加强监督核查,严处三乱行为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农机系统公路三乱核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要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实行监督员制度,通过明察暗访、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农机监理执法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对于今年以来发生的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在公路上违规执法行为,要进行认真核查,并于1215日前上报省局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吊销执法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三乱行为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强对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严格遵守《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无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档案是否移交,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纠正处理农机违法行为,只能在道路外实施,严禁违法在道路上设卡检查,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罚款。同时,要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省纠风办举报电话(029-85582380)、省农业厅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电话(029-8723965)和省局快速反应核查组电话(029_82071122)。确保农机执法监督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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