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一般情况下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员和车辆。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调研,县级部门单位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镇(园区、办事处)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县级领导调研,县级部门单位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镇(园区、办事处)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同时陪同。提倡到村、进企、入户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基层要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搞边界迎送,不安排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二、精简各类会议活动
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压缩会议活动的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要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或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确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只安排一位领导作主题讲话。县上以部门名义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一律不得在高档酒店举行;原则上不得邀请分管领导出席,根据工作确需领导出席的,要报经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安排。可开可不开会议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减少参会人数,只安排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无特殊原因,不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参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综合性会议主要领导讲话不超过60分钟,专题性会议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会议发言不超过10分钟。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县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确因工作需要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负担。
要从严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住宿、就餐标准。会议活动不外聘商业礼仪,现场布置要简朴,会场不搭拱门,不飘气球,不摆放水果香烟。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会场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控制奖牌、奖金发放。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接受或举办全省、全市性会议。
三、精简各类文件简报
发文应当注重实效,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篇幅,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提高运转实效。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没有实质内容或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中央、省上、市上发至县上的文件,县上如无新的、重要的政策性规定和安排部署,不再另行发文。建立简报登记备案制度,原则上各镇(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只保留一种报送县委、县政府的简报。
四、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全县各级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中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具体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得体、安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部队等各口来客,要分级分类、对等对口接待,陪同、汇报一般不要求其他几套班子领导同时参加。公务接待活动中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餐饮安排要突出地方特色和风味,一般不上烟酒。
严格履行邀请报批手续,县上邀请正市级以上领导、副省级以上离退休老领导、新闻媒体记者来府参加会议或公务活动,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规定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发出邀请。
五、规范外出考察活动
要严格执行外出考察报批制度,县级领导外出考察,镇(农业园区、办事处)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必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安排同期外出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出境),要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每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严禁借学习、考察、会议、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
六、改进新闻报道
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可刊播简短消息或报标题新闻的不作展开报道。除党代会、县委全委会、人代会、政协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之外,一般的全县性会议和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调研活动,府谷报、政府网站报道不超800字,电视台播出不超2分钟。县级领导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分别下基层检查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原则上不作单独报道,只发综合新闻。
县级领导到基层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随行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2人(影像记者1名、文字记者1名)。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县级领导会议活动报道,一般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县级领导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安排,并督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
七、严肃会议纪律
要严肃参会纪律。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进入会场要关闭通讯工具或调到静音状态,开会期间不得在会场打电话、打瞌睡、交头接耳或擅自离开会场。自觉做好会议涉密内容和材料的保密工作。
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凡通知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主要领导必须参加,未经允许不得由他人顶替,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书面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无故不参加会议的要通报批评,由于未参会致使有关工作不能及时贯彻落实、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八、严格请销假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外出的,均应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县委常委及镇(园区、办事处)书记外出,要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法、检两长,县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正职外出,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后,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县政府副县长,镇(园区、办事处)、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正职外出,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后,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同时外出。请假人在请假外出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要通过电话向准假的领导说明情况。对领导干部外出不履行请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九、严格带班值班制度
要严格执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安排专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主要负责人必须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必须保证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岗,党政主要负责人离开工作岗位,要将离开时间、所去地方告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再由两办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实行重大紧急信息零漏报制度,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及公安、信访、维稳、安监、交警、能源、食品药品、卫生、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节假日期间务于每天下午四点半前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
十、厉行勤俭节约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严禁党政机关、各部门之间以任何理由、方式搞相互团拜和宴请,严禁各部门、单位举行内部会餐等活动;严禁下级机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机关、部门、单位和领导拜年,赠送礼品或有价证券。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严禁参与赌博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办理婚丧事宜必须申报审批,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出差住宿、交通费超标;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得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务求取得实效。县委常委会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镇(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