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批准,十九届府谷县委第三轮巡察以“推进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要方向,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目前,4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九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被巡察单位党组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与巡察组同题共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突出监督重点,紧抓“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问题,围绕“三个聚焦一个落实”,重点了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巡视(察)、司法巡查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要发扬斗争精神,聚焦靶心、精准研判,深度解析,通过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化解存量、遏制增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感到法治可信赖、正义可预期、权利可保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开展,自觉接受监督。巡察组要加强自身建设,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切实履行职责,把巡察工作落细落实。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负责人表示,全体领导干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要求,积极配合衔接,主动接受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