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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21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杨建农在担任湖南省公安厅行财处处长、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副厅长期间,先后19次利用职务之便,在罚没车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刑事个案处理等方面涉嫌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与其妻共同收受请托人贿赂1002万余元;在担任公安厅行财处处长期间,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国家公款271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650万元。
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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