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培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决定在农村基层范围内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村”、“廉洁村官”评选活动,现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这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能,树立基层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期开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评选”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云林,县纪委副书记刘桂莲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廉政室,具体负责承办评选活动。
四、评选范围
全县333个行政村的村支部、村委会、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五、评选条件
(一)“廉洁村”评选条件
1、廉政文化建设好。“六学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规范,制度上墙,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深入开展。
2、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种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和谐稳定。
3、公开制度执行好。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的“五公开”工作较为规范,决策民主科学,管理公开透明。
4、和谐稳定工作好。信访举报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得到认真解决,本年度乡、村没有群体性越级上访问题。
5、领导干部作风好。领导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调研督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六要六不要”和“八不准”规定得到较好落实,班子成员没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二)“廉洁村官”评选条件
1、思想品质好。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清正廉洁好。能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3、履行职责好。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遵纪守法好。没有违反“六要六不要”和“八不准”规定,没有受过国家机关的任何处理和处分。
5、工作作风好。能广泛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实绩突出,受到干部群众拥护和信赖。
六、时间安排
这次评选活动从现在开始安排,9月份开始评选,10月份召开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村”、“廉洁村官”进行命名表彰。
七、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摸底调查
各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村”、“廉洁村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村级两委会和村干部在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为民办事、为人表率、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酝酿并提出3至5个候选村集体和3至5名候选村干部。
(二)推选评议员
各乡镇从乡镇人大代表、纪委委员、群众代表、基层站所、企业界中推选10至15名代表作为评议员,评议员要在评议活动前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候选对象的整体工作情况。评议员要认真学习县纪委的《安排意见》,熟练掌握评选工作的各个过程。
(三)召开座谈会
各乡镇统一领导,乡镇纪委组织协调,召开评议座谈会,候选对象进行工作汇报。实行候选对象回避制,单独听取评议员的意见反馈。
(四)召开评选大会
采取发放测评问卷群众评议和评议员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利用乡镇集市,设置测评台,向群众发放测评问卷,然后评议员分别填写测评问卷,乡镇评选领导小组负责问卷的收集和汇总。各乡镇推选出1个村支部或村委会,1名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并将推荐表上报县纪委廉政室,县上进行联评,评出前三名。
八、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均要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村”、“廉洁村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县纪委的《安排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做到安排合理、计划周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标语、专栏等媒介,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要求等,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这次评选活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
(三)认真负责、务求实效
各乡镇要以为组织、为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工作,并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规范基层干部工作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使评选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检查、解决问题
各乡镇纪委要充分利用这次测评的有利时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村集体和村干部支农惠农“六落实”情况,着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选考核领导小组要进行督查,并在10月份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评选结果一定要真实、可靠、可信,对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借机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