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廉责办发(2010)0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纪检组,各群众团体,各直属事企业单位:
2010年度《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所管辖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分工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廉政室)。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在年底前对全县各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府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反腐倡廉 责任分工 2010年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县政府
抄送:县人大党组 县政协党组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小组各成员
县纪委各常委 监察局各副局长 县纪委各室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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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
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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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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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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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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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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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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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
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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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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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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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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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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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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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荣
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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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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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
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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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林
柳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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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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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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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
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列入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责任。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逐项落实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的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建立和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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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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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
组
办
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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