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狠刹涉路执法中的歪风邪气,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确保全省道路交通畅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五部门从2010年10月11日至2011年1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
这次治理的范围主要是:
(一)全面检查、清理违规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以及擅自提高公路收费标准、违规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
(二)全面检查、落实各级公路收费站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对合法装载、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扣车、罚款、卸载等行为。
(三)全面检查、落实治超长效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检查治超政策落实情况,坚决治理在治超过程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纠正以罚代卸、以罚代管等行为;坚决制止交警、运政、路政、治超人员违反规定在公路上拦车检查、罚款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行为。
(四)全面检查、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坚决禁止越权执法,开展“八个方面的”的集中治理工作。
1、集中治理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检查站、收费站、治超站。各类检查站、收费站、治超站必须实行“六公开”制度。
2、集中治理各类检查站、收费站、治超站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
3、集中治理涉路执法人员着装不整、不带执法证件上路拦车检查、罚款等行为。
4、集中治理无涉路执法权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上路检查车辆。各级公路运政人员不得违反规定随意上路拦车检查、罚款。
5、集中治理涉路执法部门自立名目乱收费以及收费不出具合法收据、票据等行为。
6、集中治理交警违反《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以及下达罚款任务指标等行为。
7、集中治理交警部门违反规定在公路上设置电子眼和用流动警车偷拍车辆违章行为,规范移动测速电子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
8、集中治理国、省道设置的动物检查站、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超范围拦车检查罚款等违规行为。
各级涉路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自查自纠,针对信访举报、媒体披露和平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主要针对:一、执法是否严格。是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是否贯彻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二、执法是否规范。是否熟悉执法程序,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执罚的行为。三、执法是否文明。是否存在不亮证执法、态度恶劣,甚至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行为。四、执法是否廉洁。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车谋私、以费谋私的行为;是否存在为本部门、本单位谋取利益而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
各涉路执法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新闻媒体人员到公路执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罚文书以及收费罚款票据;同时采取询问过路司机、走访当地群众等方式,了解群众对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反映。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从严处理。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将组成联合督察组,适时对全省集中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验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配合、行动不积极、问题不解决以及在治理期间继续顶风违纪的执法人员和发生公路“三乱”典型案件的地区,将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出现严重问题的取消其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
投诉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29-88869090
省 公 安厅: 电话:029-87680110
省政府纠风办:电话:029-85582380
省 农 业厅: 电话:029-87323965
省 林 业厅: 电话:029-8861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