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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采取多种形式学习 《监察法》

作者:张彦斌 发布时间:2018-0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府谷县委政法委通过“带头学、集中学、自主学、灵活学”,借助报纸、微信等网络媒体,积极主动进行学习并开展讨论,掀起了学习热潮,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领导带头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后,县委政法通过领导带头学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学习意义,全体人员初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了新的认识。

开会集中学。通过全体干部集中开会学,办室人员讨论学,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体会、谈认识、谈想法,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入脑入心。

个人自主学。党员干部在空闲时间,利用传统方式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主进行学习,深刻理解内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创新灵活学。结合当前政法系统和身边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例,对亲戚、朋友、边防邻居及家属进行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反腐就在身边,遵守党纪国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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