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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勿容忽视

作者:张秋全 发布时间:2016-09-20

——由群众上访反应项目建设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所想到的

 

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都具有重要影响。县乡村三级干部,是直接贴近群众一线的基层领导干部,官职不大,责任不小。如果不出以公心处理农村事务,就会诱发各种矛盾和问题。近日,笔者通过接访两起反映农村项目建设中占用土地、损毁土地的附属物(树木、林草、青苗等)赔偿不到位甚至根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都是村干部办事不公所导致的。作为党风政风监督者,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不可忽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不召开任何会议,偷偷实施项目,生怕老百姓知道阻碍、堵挡、影响项目进展,能哄则哄;

2.即使召开会议,基本不和涉事人达成协议就随便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先斩后奏;

3.项目实施单位对老百姓干脆就说这是农村项目,一概没有赔偿,只要给村干部一些“好处”,他们就会积极投身于项目建设之中,成为项目实施者的“挡箭牌”;

4.口头承认按规定按协议赔偿,但总以种种理由,迟迟不给老百姓兑现,甚至个别村干部将老百姓的赔偿款占为己有,长期挪用,能拖则拖;

5.老百姓了解、咨询项目实施情况难。有的村干部不仅不给老百姓赔偿,而且老百姓连一句实话都不能问。老百姓一问项目的来龙去脉,个别村干部轻则恼羞成怒,重则满口脏话,甚至动手动脚,容不得半点异意,对老百姓能骗则骗。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群众观念淡薄,加之项目资金有限,认为赔偿了就不能完整地实施好项目,所以就产生了农村项目没有赔偿的“自圆其说”。

二是项目承包实施者,要以营利为根本目的,只要能节省就节省,能不赔偿就不赔偿,所以对老百姓能哄则哄,能骗则骗。

三是农村负责人对涉农惠农政策不熟悉,对项目的整个详细内容不熟悉,加之群众意识整体淡薄,项目承包人给上一点“好处”就忘呼所以,言听计从。有的干部甚至不顾群众的现场阻挡,找各种借口,千方百计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三、整治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要提高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承包经营者、村级负责人的思想素质。通过学习有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要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好项目建设和赔偿的问题。有些项目不一定就要赔偿,但是群众由于不懂政策,不知道项目的真实情况,便产生了动辄就要赔偿的要求。其实有些项目特别是涉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公益性项目,群众只要知道项目的来龙去脉,也能够做到通情达理,有时甚至不要赔偿也能积极配合项目的实施完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只要赢得群众的信任,取得群众的支持,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也就没有实施不了的项目。

三是要加大各种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涉及到赔偿的有关政策法规,让群众既能懂得政策的有关规定,也能知道本地的具体实施办法,从内心深处做好自己的打算,作出合理的抉择,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各种政策疏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单位以及具有监督取能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欺骗群众,隐瞒事实真相,瞒哄过关,欺骗老百姓的项目承包者实行“黑名单”制度,三年内不能参与招投标活动,更不能从事项目实施。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项目实施单位要和项目所涉及乡镇、村组多沟通、勤联系,听取乡镇领导及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科学的实施方案,减少群众的阻挠情绪,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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