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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负责人就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9-03-06

随着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近日,省纪委监委负责人就党员干部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目前,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认真贯彻省委的统一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统筹安排部署。各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广泛深入宣传,解读整治工作安排,诠释相关政策规定,树导向划底线,晓以利害,营造了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全省情况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得还不够平衡,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疑虑,有所顾忌。这些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请问这些党员干部存在哪些思想顾虑,如何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

答:前期,各级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和把握组织给予的机会。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有顾虑,甚至有人担心是搞“钓鱼执法”“秋后算账”等等,这说明在宣传引导、政策解读等方面还需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给过去违规收送过礼金的党员干部纠错改错的机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真正关心爱护干部出发,采取个别谈话、干部大会、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充分把握组织提供的整改机会,切实体会组织的良苦用心,消除思想顾虑,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清退、主动上缴此次专项整治前收受的礼品礼金。自身不净已是错误在身,若还没有把握住组织给予的纠错改错机会,那将是一错再错,哪天东窗事发面临的将是严肃惩处。

3.有的党员干部担心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过程中会泄露个人身份信息,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答:本次专项整治未要求登记上缴人的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超过5万元人民币数额较大的转账业务,需要出具身份证。专项整治期间,若上缴金额较大,本人又不愿登记身份信息,可直接到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转账业务,也可到其他商业银行分次办理跨行转账业务(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均可)。

4.有的市(县、区)未设光大银行营业网点,如何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上缴到全省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

答:上缴人所在地区未设光大银行营业网点,不影响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省纪委已经公布统一账号,可以通过三个渠道向该账户上缴礼金:一是到所在地区的各商业银行办理跨行转账业务;二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三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存取一体机进行转账。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采取哪个渠道上缴,本人要妥善保存上缴的相关单据。

5.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党员干部如何开展自查自纠?

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党性要求和初心使命,全面自查自纠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通过对照检查切实提高对违规收送礼金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对今后坚决不收送礼金作出承诺。不需对本人过去收送情况和此次集中整治期间清退、上缴情况作出说明。各单位也不必统计和上报党员干部清退、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的数额。

6.对以往收受的礼品(购物卡、消费卡、名人字画等贵重物品),怎么清退和上缴?

答: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清退的礼品,主动上缴到纪委或其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登记并严格保密;二是可以将贵重礼品折算成人民币现金上缴到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

7.对以往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如何进行上缴?

答:对于违规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也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清退的,主动上缴到纪委或其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登记并严格保密;二是可以将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结汇成人民币现金上缴到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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