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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 请全体党员干部查收这封节前廉洁提醒

编辑:朱会 来源:清廉府谷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4-09-14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各位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牢廉洁底线,树好清廉家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一、违规礼金不能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违规宴请不参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三违规福利不能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违规旅游不要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公务车辆不私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六、勤俭节约不浪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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