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以“领导首谈”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机制、线索精准研判、对象充分分析,做到应知尽知,深入推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高办案质效。
健全领导首谈制度机制。2022年10月,府谷县纪委监委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安全检查反馈“领导首谈”方面的问题,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制定印发了《府谷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首谈工作。文件要求委机关各室组结合审查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对问题线索的研判,列出审查调查主要对象及关键涉案人员,按照谈话对象的级别和案件的复杂程度分析领导首谈,填写《领导首谈审批单》,经案件承办室提出,协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核查或审查调查主要对象为同级党委管理的部门、乡镇正职领导干部的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首谈,根据情况可由书记进行首谈;其他同级党委管理的科级干部由协管常委、委员首谈;同级党委管理的一般干部由案件承办室组主任首谈。截至目前,共实施领导首谈31次。
落实领导首谈方式方法。首谈开始前,核查组或审查调查组一是对问题线索的来源及所涉人员违纪违法情节进行充分分析研判,决定由哪位领导参与首谈以及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后续跟踪。二是根据审查调查主要对象、关键涉案人员的涉案情况、自身基本情况,制定核查方案、审查调查方案、谈话方案、安全预案以及风险事项评估事项,汇报首谈领导后予以实施。三是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来选定谈话地点,经分析,如存在安全风险的核实性谈话,必须到机关办案场所谈话室实施,立案后的审查调查谈话必须在机关办案场所谈话室进行。首谈开始时,首谈领导要根据前期对谈话对象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再次综合研判,确保在谈话前确实难以了解谈话对象有关信息或者做不到应知尽知的,在谈话现场首先应当补充了解核实,做好风险评估后再进行正式谈话。首谈过程中,首谈领导把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其他人员根据职务职级、谈话类型区分开。首先主要以政治性政策性引导为主,从谈话对象的工作、生活方面的小事情作切入沟通点,拉近谈话距离,然后根据前期对其分析研判涉案问题的情节,讲明党性原则、政治站位、政策法规、党员标准、公职人员的权力与义务,让其主动把问题交代清楚,服从组织的处理。其次在按照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对象心理变化、情绪波动,随时改变谈话方式。最后不能让谈话对象带着安全风险离开,一定要让对象打开心结,把问题解决在谈话现场。首谈结束后,根据案情变化,确需要对被审查调查人或其他关键涉案人员进行二次谈话的,审查调查人员要及时向首谈领导报告,首谈领导应持续做好谈话对象转变思想和提高政治觉悟的工作。
提升领导首谈质量效果。府谷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领导首谈制度,委领导带头首谈,坚持首场谈话是审查调查谈话工作的纲和魂,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作用。一是通过领导首谈体现组织关怀,及时掌握谈话对象思想动态,打消其思想顾虑,形成政治审查调查的压倒性态势,促使谈话对象迅速进入状态并保持正确定位,积极交代问题,实现案件在短时间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后续审查调查员在谈话过程中始终贯穿领导首谈精神和要求,全方位、深层次讲明纪检监察机关的态度和政策,以纪法威严服人,帮助审查调查对象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及时纠错改错,回到正确轨道上来,达到“治病救人”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