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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作者:武勇平 编辑:张芳 来源:府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2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哨兵”作用,不断加强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被监督部门单位风险防控,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规范7个被监督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延伸监督触角参与事前酝酿

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部门单位拟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提前一天商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纪检监察组将根据事项议程选择参加议题,派员监督事前酝酿过程。

二、列席决策会议严格事中监督

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重点针对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决策过程中有无存在“四不一任性”问题等方面实施监督。同时针对决策过程中不规范和不妥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合法,结果公平公正合理。

三、强化跟踪问效做好事后监督

被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备案登记表》按要求报责任领导审批后,连同该次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定期、不定期对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确保决策执行到位,提升监督实效。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切实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从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到事后执行三个重要环节对被监督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助力“转作风、树形象、优环境、促发展”专题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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