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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残联:加强纪律监督 提升履职效能

作者:杨瑞 编辑: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9-06

自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以来,府谷县残联党组聚焦“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的问题,从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积极促进作风集中整顿走深走实,有力形成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切实推进残联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强化政治引领,激发干部活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完善了《府谷县残疾人联合会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设定了评分内容、评定标准及各项参考标准,细化到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考评指数全面反映党员干部在政治理论学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表现,促进党员自觉践行宗旨,坚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全面展现残联新形象、新面貌。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教育监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坚持统筹结合,切实抓好干部作风整顿。要按照《府谷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抓好落实,将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与树好残联形象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运用好“三项机制”,通过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年度内指数排名前列的党员干部,可作为优秀推荐人选;年度内指数长居后位的党员干部,由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存在的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科学防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强有力的制度使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推进作风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作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县残联党组坚持把加强作风转变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同“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并贯彻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中。针对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解决“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的问题,做到"讲团结、讲责任、求实效",确保在残联党员干部中形成“我将无我、不负良知”的浓厚服务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维护好残联系统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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