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近日府谷县纪委对全县各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全面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认真研究在基层贯彻《实施纲要》的新方法和新举措,确保基层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发现和掌握基层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条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使源头治腐的作用在基层得到切实发挥。
二、家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熟悉基层办案工作的,了解农村案发规律和原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三、要在案件查办质量上下工夫,重点查处那些侵吞集体财产、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基层稳定及妨害社会管理等深层次的腐败案件,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对各类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案件的震慑力度。
四、进一步提升办案理念,坚持“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不称职”的办案理念,坚持查办案件“二十四”字方针,依发依纪查案。
五、坚持基层案件“乡办县审制”,强化基层案件管理,实行领导包抓制,各乡镇一把手亲自抓案件查办工作,对案件查办工作出问题的乡镇,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