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04-16
为切实保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县纪委狠抓“两个结合”,强化“三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两个结合”即: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乡村经济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搭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平台,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载体;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按照“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要求,积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推进和规范政务、村务、事务公开。
“三项落实”即:落实人员,要求各行政村和各基层站、所支部都要选派一名纪检委员,具体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机构,要求各行政村、基层站所都要按照本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统一安排,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责任制的落实;落实责任,要求乡、村、站所各级党组织明确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层层有责任、个个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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