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11-02
府谷县前石畔村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结合实际,全面落实财务公开各项制度,积极打造“阳光财务”。 一是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集体决策制度。凡村上的重大支出和工程项目的决策,都要召开党总支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广泛听取两委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酝酿讨论后,最后集体做出决策。二是健全完善民主理财“一事一议”制度。村上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小组,制订和完善了村民议事规则和议事办法,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福利事业、企业承包等重大事项,都要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三是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双审双签”和实物集中采购制度。村财务由分管财务的副职负责审批,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监督,两人联签、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是全面加强了民主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实行 “三监督”,即党员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党员监督的范围是两委班子在财务管理中的履行职责情况,看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群众监督的范围是财务运行状况,是否做到财尽其用;社会监督的范围是项目实施的成效,看是否有利于全村乃至全县的经济社会综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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