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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严明换届期间工作纪律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07-30

 

府谷县纪委在全县人大、政府换届前,专门下发了文件,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顾全大局,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和选举结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决定。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借机突击滥发钱物,不准借机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违反规定相互宴请,不准向提拔、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赠送贵重纪念品,不准借工作岗位调整之机收敛钱财,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审批项目和发包工程,不准借机处理国有资产。三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拉关系、拉选票和跑官要官;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亲属;不准干预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不准干预操纵选举;不准妨碍、侵犯选民或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自觉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同时要求考察组工作人员,严禁凭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用人;严禁简化、变通或颠倒程序;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严禁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对违反前述规定的,将一律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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