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我县召开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文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焦延平,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广平,政协副主席张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贺文元主持。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云林宣读了《关于深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清理纠正工作。
会议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凡本人或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煤矿的,要在这次清理整顿中主动登记,并全部撤出入股资金(入股本金及所有收益)经核实其本金来源合法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从轻处理;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从事煤炭生产、开发、经营入股活动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焦延平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稳步推进,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煤矿清帐、案件查处和整改验收等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并按时完成。
本次清理纠正工作分为宣传、自查自纠和整改验收三各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