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墙头乡召开了我县首次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大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建伟参加了会议并为墙头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揭牌。参加会议的还有墙头乡各村村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和部分村民代表以及全县各乡镇纪检书记。
会上,宣读了关于墙头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任命决定;县纪委相关人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墙头村监委会主任作了表态发言;墙头乡党委书记向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颁发了牌子及公章。据了解,墙头乡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村依法选举产生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根据选举结果,经乡党委研究,依法任命了谭林、李混财等同志分别为墙头乡、前园则等8个行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
王建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很有必要,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尽快规范和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职。要不断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村民监督委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工作实践中,要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有关自治章程为依据,不断完善、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全新的实践和探索,要努力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建成反映群众呼声、代表群众说话、支持群众诉求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为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