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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04-13
近日,府谷县交通局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出台《廉洁从政十条规定》。
《规定》要求全体交通系统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十严禁”,即:严禁在工程招投标、质量检测、工程验收、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过程中从事或接受商业贿赂行为;严禁擅自批准项目,安排投资;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及亲属从事与工程和业务管理范围内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索要和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到带有色情性质的歌舞厅、夜总会、洗浴场所进行消费活动;所有公务及工程车辆严禁酒后驾驶和停放于饭店、娱乐场所门口,未经批准不准随意驾驶出车;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利用职权私自到施工单位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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