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
今年以来,府谷纪委以廉洁自律为要求,“狠”字当头,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针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制定下发了《府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府谷县纪委2014年基层纪委(纪检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干部管理,促进工作落实。
针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修订出台了委局机关的《考勤管理办法》,规定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日期间,因公、因私离岗外出或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均须事前按规定程序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要求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不准随意游逛、走串聊天、上网玩游戏购物或搞其它娱乐活动。发现三次要在全体干部会上做检查,屡教不改或被上级督查组查实或记者反映的的建议组织调离本单位,干部全年缺勤三次将采取组织措施调离本单位。以过硬的干部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
通过一系列制度、监督,多管齐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有力推进了府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