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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落实“五项”措施 强化特邀监察员工作

作者:李志远、郝宏耀 发布时间:2014-11-13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健全完善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的作用,府谷县把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作为强化纪检监察职能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落实五项措施,全面强化特邀监察员工作。

一是做好选聘工作,强化人员配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中广泛聘请特邀监察员。把坚持原则、参政议政能力强、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纪检监察工作、清正廉洁的同志作为聘请对象。严格把好特邀监察员推荐选拔关考察审核关结构组成关。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15名特邀监察员,强化了人员的配备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1031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特邀监察员座谈会,会上对特邀监察员进行了业务工作培训,同时拟定了特邀监察员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特邀监察员的监督检查、建言献策和调查研究能力进行培训指导,为更好地提高特邀监察员的履职能力打好基础。

三是加强考核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出台《府谷县特邀监察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特邀监察员工作档案,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每年就行政监察工作至少写一份调查报告,至少提一项建议,至少反映一次情况,至少转递一次信件,至少参加一次学习,至少参加一次研讨活动。加强对特邀监察员的考核,促使特邀监察员不断增强监察意识,积极履行职责。

四是开展对应监督,发挥职能作用。特邀监察员中有纪检监察、工商联、文教卫生、农村群众、企业人员等各行各业的从业或离退人员,充分利用每位特邀监察员自身专业和技术特点,坚持组织和协调不同领域的特邀监察员对应各自专业参与到对应监督工作中,重点对行政机关权力运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国有资产监管、政风行风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从而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五是加强服务保障,为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特邀监察员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向全县各单位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支持和配合特邀监察员工作,县纪委监察局专门责成一个科室负责特邀监察员的日常联络工作,安排和联系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经常与特邀监察员所在党派和单位加强沟通,及时通报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情况,为特邀监察员创造工作环境和条件,共同抓好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

通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专项检查监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决策政策咨询员、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员、纪检监察观察员”“五员作用,不断提升特邀监察员工作水平,为加强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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