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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

作者:来源:府谷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4-27

      近年来,县纪委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不断规范线索处置,坚持有案必查,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办案考核,做到快查快结。同时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办案协作配合,强化办案安全,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不断取得查办案件工作新突破,为促进府谷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严格落实查办案件考核考评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各乡镇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督促基层纪委、纪检组更加积极主动地查办案件,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力争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侵吞集体资产、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农村换届中拉票贿选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案件,以及“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件,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案件线索管理各项制度,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排查制度,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办案程序,认真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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