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财政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防控意识、加强廉政教育、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检查指导等多举措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各科室主任及下属单位局长负责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二是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把道德品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为工作重点,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理论深入贯彻落实到每个财政干部职工的头脑中,促使广大财政干部自觉识别风险、主动防控风险,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是明确岗位职责。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把防控工作与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本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更好的整合人员力量、发挥综合效应,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和加强行政管理、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做到工作任务、廉政目标和岗位责任相统一。
六是强化检查指导。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监管,通过动态监控、单位自查等方式,督促本单位工作开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