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三转”通过转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三项举措,聚焦反腐倡廉“主战场”
转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找准职责定位,提供了保障。二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县纪委将牵头或参与的90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取消81个,保留和继续参与9个议事协调机构。三是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县委对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工作,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与纪律检查主业无关的工作。四是调整内设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县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原党风室、执法监察室、综合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室、网络信息室,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室占内设机构数量的73%,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人员达到工作人员总数的72%,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量明显增强。
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一是强化责任考核。县纪委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把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牵头责任部门。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相对分离,单独进行考核,增强考核的实效性。二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在全县扎实开展了以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为重点的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违规办理事宜10起,处分干部20人,收缴违纪资金5.63万元,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对38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警示训诫和通报批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行全员办案,重点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严格问责。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县城10个社区推行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对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审计局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改进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稳步推进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一把手”“四个不分管”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
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县纪委、监察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了“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和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头纠正“四风”。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制定下发《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府谷县基层纪委(纪检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层层落实责任,量化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有效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今年,进一步对委局机关的《考勤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