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要求,府谷县纪委明确职责定位,分清责任界限,突出主责主业,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积极通过“三项举措”推进“三转”工作。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实施方案》三个文件,厘清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找准职责定位。清理取消议事协调机构81个,将过去全程参与招标验收、人员招聘、项目备案、煤炭运销秩序督查等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彻底改变以往纪委“包打天下”的工作格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主责主业。县纪委五次全会后,各级各部门对纪委、纪检组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目前已有80%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完成了调整工作。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面,我县抓早动快,于去年年底完成了县纪委机构改革工作,撤销原党风室、执法监察室、综合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室、网络信息室,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室占内设机构数量的73%,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人员达到工作人员总数的72%,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量显著增强。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今年,在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细化任务目标。县委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各镇、各部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任务书》,县纪委与各派驻纪工委、基层纪委(纪检组)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任务书》,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转”以来,县纪委扎实开展以整治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为重点的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实行全员办案,重点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严格问责。全面推行村“三委”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向镇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制度,2014年共有542名村干部和110名基层站所负责人向镇党委、纪委进行了述职述廉。深化村务公开制度,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全面推行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级财务监督审查和村级财务公开公示三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行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审计局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改进了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推进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纠风监督专线制度,推行了权力清单、“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及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打铁需要自身硬,为了进一步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全县党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表率,府谷县纪委相继出台《府谷县纪委监察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府谷县基层纪委(纪检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等文件,并在去年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委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层层落实责任,量化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有效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